「家族信託」常被視為高淨值家庭的專屬工具,也常與「避稅」聯繫在一起。實際上,信託的種類很多,用途各不相同,設立和維護也需要持續的成本。本文根據加拿大稅務局(CRA)公佈的信託類型說明,介紹安省遺產規劃中常見的幾種信託,以及在考慮設立信託之前值得了解的問題。
信託的基本概念
一般而言,信託是一種財產安排:設立人(settlor)將財產交給受託人(trustee)管理,受託人為受益人(beneficiary)的利益持有和管理這些財產。設立人、受託人和受益人可以是不同的人,在某些安排中也可能有所重疊。
從設立時間來看,加拿大稅務局將信託大致分為兩類:設立人在世時設立的「生前信託」(inter vivos trust),以及因遺囑或身故而產生的「遺囑信託」(testamentary trust)。
家族信託有沒有資產門檻
加拿大稅務局關於信託類型的說明中,並沒有就設立信託規定最低資產金額。是否值得設立信託,通常取決於設立的目的、需要信託解決的問題,以及與之相關的起草、會計和每年維護的成本。對於資產規模較小、目的較簡單的家庭,遺囑、受益人指定等工具往往已能滿足需要;但這需要結合具體情況評估。
安省遺產規劃中常見的幾種信託
以下介紹僅為概覽,具體的設立條件和稅務處理,應以加拿大稅務局的說明和專業意見為準。
遺囑信託
在遺囑中設立,於立遺囑人去世後生效。常見用途包括:為未成年子女保管遺產,並約定分階段發放;為需要照顧的家庭成員提供長期支持等。
配偶信託
根據加拿大稅務局的說明,配偶或同居伴侶信託可以通過遺囑或在生前設立;在世配偶有權取得信託在其有生之年產生的全部收入,並且在其有生之年,只有該配偶可以取得或使用信託的收入或本金。
Alter ego 信託與聯名伴侶信託
根據加拿大稅務局的說明,alter ego 信託是指 1999 年以後,由年滿 65 歲的設立人設立的信託;設立人有權取得其有生之年信託產生的全部收入,並且在其有生之年是唯一可以取得或使用信託收入或本金的人。聯名配偶或同居伴侶信託(joint spousal or common-law partner trust)的條件類似,由年滿 65 歲的設立人設立,設立人及其配偶在兩人中較晚一方去世之前,是唯一可以取得或使用信託收入或本金的人。
裸信託
根據加拿大稅務局的說明,裸信託一般是指受託人沒有實質性權力或職責、只持有法定產權的安排,例如子女只是替父母持有登記在其名下的房產。本所另一篇文章對此有進一步介紹。
為領取殘障福利的家庭成員設立的信託
為領取政府殘障福利的子女或家庭成員規劃遺產時,常會涉及一種俗稱「Henson 信託」的安排。這類安排與福利資格規則密切相關,需要單獨評估,本文不作展開。
設立之後的持續義務
報稅與申報
加拿大稅務局的常見問題頁面列出了信託需要提交 T3 信託報稅表的多種情況,例如信託有應繳稅款、被要求申報、出售或被視為出售資本財產等。信託的申報規則近年有過調整,應向會計師確認每年的申報義務。
「視同處置」規則
加拿大稅務局的《T3 信託指南》說明,信託會在指定的「視同處置日」被視為處置其資本財產。對很多信託而言,這一日期與信託設立滿 21 年以及此後的週期相關;配偶信託、alter ego 信託等則適用不同的規則,例如以相關人士去世之日為準。這一規則對長期持有房產或股權的信託影響較大,設立前應充分了解。
信託能避稅嗎
信託有時會被用於稅務規劃,但加拿大的信託稅務規則相當複雜。加拿大稅務局列出的申報情形中,就包括與歸屬規則相關的情況(例如持有適用《所得稅法》第 75(2) 條的財產)。簡單地把資產放進信託,並不必然帶來稅務上的好處,反而可能增加申報和合規負擔。任何以稅務為目的的信託安排,都應由會計師或稅務律師事先評估。
考慮設立信託前,可以先想清楚的問題
- 希望信託解決什麼問題:照顧未成年子女、保護有特殊需要的家人、管理企業股權,還是其他目的?
- 由誰擔任受託人?是否有可信賴、並願意長期承擔這一責任的人?
- 受益人包括哪些人?財產在什麼條件下發放?
- 是否有家庭成員或資產位於加拿大境外?
- 每年的會計和申報成本是否在可接受的範圍內?
常見問題
在加拿大設立家族信託,有最低資產要求嗎?
加拿大稅務局關於信託類型的說明中,並未規定設立信託的最低資產金額。是否值得設立,取決於設立目的以及起草、會計和每年維護的成本,需要結合具體情況評估。
什麼是 alter ego 信託?
根據加拿大稅務局的說明,alter ego 信託是由年滿 65 歲的設立人在 1999 年以後設立的信託;設立人在有生之年有權取得信託的全部收入,並且是唯一可以取得或使用信託收入或本金的人。
設立信託就能避稅嗎?
不一定。加拿大的信託稅務規則較為複雜,包括視同處置和歸屬規則等,設立信託也會帶來持續的申報義務。以稅務為目的的安排,應事先由會計師或稅務律師評估。
資料來源
本文僅就發佈之日的一般性資訊作出介紹,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,閱讀本文不構成律師與委託人關係。信託的稅務問題請諮詢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