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加拿大有没有遗产税”是我们在遗嘱咨询中最常被问到的问题之一。这个问题之所以容易混淆,是因为人们口中的“遗产税”,在安省实际上可能指向三件性质完全不同的事情。本文将这三者分开说明,并附上政府官方页面,供读者自行查阅。
三个常被混为一谈的概念
在讨论具体问题之前,有必要先区分以下三个概念:
| 概念 | 由谁征收 | 一般含义 |
|---|---|---|
| 遗产税或继承税 | 不适用 | 以“继承”这一行为本身为对象征收的税。加拿大目前没有这一类税种。 |
| 身故时的所得税 | 加拿大税务局(CRA) | 身故者最后一份个人报税表中需要申报的收入,包括因“视同处置”产生的资本利得。 |
| 遗产管理税(Estate Administration Tax) | 安省财政部 | 申请并获发遗产证书(俗称“遗嘱认证”)时,按遗产价值缴纳的税款。 |
以下分别说明后两项。
一、身故时的所得税:“视同处置”
根据加拿大税务局的说明,一个人去世时,会被视为在去世前一刻出售了其全部资本财产,即使实际上并没有发生任何出售。这被称为“视同处置”(deemed disposition),可能产生资本利得或资本损失,需要在身故者最后一份报税表中申报。资本财产一般包括房地产、股票、基金等投资,以及艺术品、珠宝等个人物品。
加拿大税务局同时说明,财产转移给尚在世的配偶或同居伴侣(或符合条件的信托)时,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,可以延后确认资本利得;自住房也可能适用主要居所的豁免。这些规则的适用条件较为具体,涉及多项税务选择,应当由会计师或税务专业人士根据具体情况处理。
换言之,这部分税款并非针对继承人征收,而是由遗产执行人在处理遗产时,以身故者的名义申报和缴纳。
二、安省遗产管理税
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
根据安省财政部的官方说明,遗产管理税只有在申请并获发遗产证书(Certificate of Appointment of Estate Trustee 或小额遗产证书)时才会产生。税款在向安省高等法院提出申请时以押金形式缴纳;证书签发后,押金即转为遗产管理税。如果没有申请遗产证书,或者申请后证书未获签发,则无需缴纳。
是否需要申请遗产证书,取决于身故者留下的资产种类以及持有方式。例如,银行或土地登记机关在办理过户时,可能会要求出示遗产证书。这一点需要结合具体资产判断。
如何计算
安省财政部公布的现行计算方式是:对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提出的申请,遗产价值在 5 万加元或以下的,无需缴税;超过 5 万加元的部分,每 1,000 加元(不足 1,000 加元按 1,000 加元计算)征收 15 加元。官方页面给出的示例是:遗产价值 24 万加元,应缴税款为 2,850 加元。
输入遗产总价值,即可按现行税率估算应缴的遗产管理税。结果仅供参考,实际金额以安省财政部的规定和法院审核为准。
使用遗产管理税计算器 →哪些资产计入,哪些不计入
根据安省财政部的说明,计算时应计入的资产包括:位于安省的房地产(可扣除其上的按揭等产权负担)、银行账户(包括外国银行账户)、各类投资、车辆,以及身故者在其他任何地方持有的其他财产。不计入的资产包括:位于安省以外的房地产、因联名持有而自动归属另一名持有人的资产,以及已指定受益人的保险、注册退休储蓄计划(RRSP)、免税储蓄账户(TFSA)等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丧葬费、律师费、信用卡欠款、无抵押贷款等债务和开支,不能从遗产价值中扣除。具体清单请以官方页面为准。
申报义务
遗产证书签发后,遗产执行人须在 180 个日历日内向安省财政部提交《遗产信息申报表》(Estate Information Return),即使遗产价值为零也须提交。
三、继承人收到遗产,需要交税吗
加拿大税务局在“无需申报或不征税的款项”页面中说明,大多数赠与和遗产无需作为收入申报。但继承之后由该财产产生的收入,例如利息、租金或日后出售时产生的资本利得,则须按一般规则申报。
如果继承的是海外资产,继承人还应留意加拿大税务局关于海外财产申报的规定(T1135 表)。是否需要申报,取决于资产类别和成本金额,应向会计师确认。
对于父母在国内、子女在加拿大的家庭,国内的遗产继承手续和税费,由中国法律规定,需要咨询国内律师;加拿大这一边,主要涉及上述收入申报和海外财产申报问题。
几个常见误解
- “加拿大没有遗产税,所以去世时不用交任何税。”实际上,身故者最后一份报税表可能因视同处置产生相当金额的所得税,安省也可能征收遗产管理税。
- “遗产管理税是继承人交的。”根据安省财政部的说明,该税款由遗产支付,而不是由遗产执行人或继承人个人支付。
- “所有资产都要交遗产管理税。”位于安省以外的房地产、已指定受益人的部分账户和保险等,依官方说明不计入遗产价值。
- “只要把资产都改成联名,就能解决所有问题。”联名持有可能涉及赠与认定、债权人风险、家庭纠纷和税务后果,并非适合所有家庭,需要个案评估。
规划的方向
在安省,常见的遗产规划工具包括:受益人指定、联名持有、多份遗嘱安排等。这些工具各有适用条件和风险,是否适合某一家庭,取决于资产构成、家庭关系和税务情况,不能一概而论。本所此前的文章《遗嘱不是全部:安省家庭财产规划真正的运作方式》对此有较为系统的介绍。
什么时候应当咨询专业人士
如果您属于以下情况之一,建议在订立或更新遗嘱之前,先与律师和会计师沟通:
- 在安省持有房产或私人公司股份;
- 在加拿大境外(包括中国)持有资产;
- 家庭成员分居多国,或有再婚、前段婚姻子女等情况;
- 正在考虑将资产转为联名,或为子女指定受益人。
常见问题
加拿大有遗产税吗?
加拿大目前没有以继承行为本身为对象的遗产税或继承税。但身故者的最后一份报税表可能因“视同处置”产生所得税;如申请遗产证书,安省还会征收遗产管理税。
安省遗产管理税怎么算?
根据安省财政部的说明,2020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的申请,遗产价值 5 万加元或以下无需缴税;超过部分每 1,000 加元征收 15 加元。具体以官方页面和法院审核为准。
继承人收到遗产需要报税吗?
加拿大税务局说明,大多数赠与和遗产无需作为收入申报,但由该财产日后产生的收入需要申报。继承海外资产的,还应向会计师确认是否需要填报海外财产申报表。
资料来源
本文仅就发布之日的一般性规定提供信息,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,阅读本文不构成律师与委托人关系。税务问题请咨询会计师或税务专业人士。